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秋季全市小学计划招生8万人,其中市区小学计划招生27090人,招生仍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
15日,市教育局出台《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意见》,农民工子女今秋入学登记时间定于8月1日至8月24日。与去年相比,今年农民工子女的入学登记时间略有放宽。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让进城务工农民有充足时间准备子女入学所需的材料。
公立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
今年,我市各县(市)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本县(市)区的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和暂住在本县(市)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农民工子女。其中,农村小学按自然村招生,五区按原划片范围安排入学。
根据安排,五区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定于8月20日至22日,8月23日至24日招生情况公示,8月25日新生发榜。小学招收新生一律不得进行测试,公立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对确属残疾的适龄儿童,县(市)区教育局应安排在特殊学校(班)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
六种情况按片内生安排入学
根据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父母及子女户籍关系同在招生片内,并确实以户籍所在地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即“两证统一”(户籍证、住房证);父母一方在外地工作或父母离婚,其子女与父母其中一方的户口在片内,且与片内一方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是农村户口,另一方属于片内居民且在片内居住,子女户口与片内一方在一起并确实在片内居住的;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未购房,父母及子女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居住,且户口在一起,并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确因国家需要,原居住房被拆迁,持正式有效的拆迁证明由异地被正式安置在片内且已把片内作为经常居住地的;确因国家需要,在片内的居住房被拆迁,并具正式有效证明属原拆原迁,现在片外暂时寄居的。
户口在片内但非上述六种情况者,属挂户生,应回原户籍地入学,由原户籍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台商子女读小学两种选择
今年,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优质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申请入学时间定于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提前一个月,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入学申请所需材料: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子女年龄和学历的证件(如户口簿、暂住证等)。
据统计,我市五区共有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15所。其中,鼓楼区3所,分别是福州实验小学、教育学院一附小、鼓楼第一中心小学;台江区3所,分别是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台江第五中心小学、台江实验小学;仓山区3所,分别是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晋安区3所,分别是晋安第一中心小学、晋安第二中心小学、晋安第五中心小学;马尾区3所,分别是马尾实验小学、师大二附小、乌山小学名城港湾分校。
三类照顾对象就近安排入学
根据规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为照顾对象就近安排入学。
第一,户籍关系在本地区的学龄儿童,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若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或者是孤儿、烈士子女,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可经当地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不收取借读费。第二,没有我市户籍、寄养在国内亲属家的台、港、澳胞子女及外籍子女需要在暂居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上述学生应按学年交纳借读费。申请人应出具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护照、福州暂居证、国内监护人证明材料。第三,在我市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六类学生可在非户籍地借读
按照规定,有六类学生可以在非户籍所在地(县、区)借读。市教育局表示,学校将按借读生总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15%(不含农民工子女)的比例,招收符合借读条件的学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借读: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在境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子女;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确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
农民工子女入学需要“三证”
今秋,农民工子女入学申请必须持有关证件到暂住地就近小学申请入学。如果片内小学可以容纳生源,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并不得收取借读费;如果片内小学生源爆满无法安排,农民工子女可持有关证件到暂住地教育局申请入学,暂住地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入学。
据了解,农民工子女入学需要提供“三证”: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所在街道出具的劳动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③暂住证。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